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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之血奴 第3节(1/6)

作品:《生化末世之血奴

    洛克·爱德华虽然有点厌恶叶煜辰哭得一塌糊涂的脸,但还是抱起了他,“兰奇,这些东西,给我收拾干净,我不想看到有一点点的痕迹留在这里。”

    “是,主人!”

    两天后,l市内的丧尸被清理干净,军人们又扫荡了l市一圈,确定没有威胁后,把l市的原住民赶回了l市。

    原本对军队的做法不满的居民在士兵们的看守下不情不愿的在l市生活了一个月,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后,生活又渐渐地恢复了平静。

    仿佛一个月前出现的丧尸只是他们的幻觉,是他们做的最可怕的梦境,但是噩梦过去了,生活还是继续着,人们依旧要为自己的生计奔波,工作,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但是即便如此,所有的人都记得那一天,那个噩梦开始的一天,就好像是老天开的天大的玩笑一般,是2012年的4月1号。

    但是所有人不知道的是,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若干年后,将有更大的“玩笑”在等待着他们。

    13第十三章

    15年后。

    水汽氤氲的宽大的浴池中,一个金色长发的男子动了动,掬起自己一头的长发,露出形状优美白皙的后背,滚动的水珠从肌理分明的脊背上滑落,在水晶吊灯发出的璀璨光芒下闪了一下星光,又重新融入了冒着热气的泉水中。

    男子洗好头发,又细细的擦洗完自己的身体,然后便靠在池边闭上眼睛享受着池子温暖的感觉。自从变成血族后,身体的体温就一直都维持在了零度,但是却更加眷恋温暖,所以,他几乎每天都会泡两次澡,让自己的身体可以在短时间内变得有些温度。

    这样闭着眼睛过了一会儿,男子突地睁开眼睛,蔚蓝色的眼瞳中闪过一丝血芒,被泉水的热气熏得变成粉色的唇瓣抿了抿,猛地从池中站起,欣长的身躯没有一丝的赘肉,每一处的肌肉都分布的恰到好处,透露着贵族式的优雅。他转过身,身形一动,就踏上了浴池边沿,水珠争先恐后的划过他的身体,在他挺翘的臀部停留片刻,又顺着笔直的腿线滑下。

    拿起放在一旁贵妃椅上的浴巾擦干自己身上的水珠,又裹上浴袍后,他侧躺在贵妃椅上,金色的长发湿漉漉的垂在他的颈旁,他也不去理会,只用低沉却好听的声音说道,“兰奇,去把他带来。”

    不知何时出现的兰奇微弯下腰,“遵命,我的主人。”

    巨大的房间内,响彻着枪声。

    叶煜辰赤果着上身,脸上带着护目镜,耳朵上带着耳罩,单手握着布朗宁 hi-power,对着在50米内来回左右移动的枪靶子射击。

    把枪里的子弹全都射击完毕后,他按了一下台子旁的按钮,靶子立刻又移出十几米远,然后他拿起一旁的狙击枪,手法熟练的组装,上枪膛,在面前的台子上支好狙击枪,对好准星,微微俯下身,准确无误的射击靶子。

    虽然这点距离对于狙击枪是近了点,可是最重要的就是练手感和熟悉枪支。

    背部奋起的小麦色肌肉鼓动着,光滑的表面上冒出一层汗渍,微翘着茶色头发的根部也渗出了几滴汗水。他坚毅的唇角紧抿着,注意力集中地盯着自己眼前移动的靶子,根据靶子移动的路线变换狙击枪瞄准的准星。

    又射出漂亮的一发后,他像是有感应一般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除下护目镜和耳罩,明亮的眼睛看向房间的入口,“兰奇管家。”

    “叶少爷。”兰奇见叶煜辰发现了自己的到来,也不惊奇,自从五年前无论他用什么样的方式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都能被叶煜辰发现后,他就不得不认可这个被主人捡来的小孩,如今已经变成一个强大的存在了。翠绿色的眼睛带着微微地笑意,对着他点了点头,“主人叫您过去。”

    叶煜辰乌黑的瞳孔中飞快的闪过一丝只有他明白的光彩,“知道了,我一会儿就过去。”按了一下台子旁边的按钮,原本移动的靶子片刻就停了下来。动作迅速的拆开狙击枪,把它放入一旁的箱子,又连着自己今天练习所用的枪支全都放入搁在墙边上的巨大的架子上后,他拿起衣服,走进了房间一旁的浴室中。

    兰奇看着停下来的靶子,吸血鬼异于常人的良好视力让他清楚地看到枪靶子上仅仅只是中间那一小个圆圈型的破口。

    饶是他,也不经在心底赞叹叶煜辰已经变得神乎其技的枪法。

    现在的叶煜辰,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弱小爱哭的孩子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拥有着强大实力的男人,而且,还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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