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2)

作品:《训导法则

生的事情。

    学生纪律委员会对于处理这样的事件显然已经驾轻就熟:“……所有参与斗殴的学生,全部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其中教育科学系的阳得意和阳云也距离上一次违反校规不足一个月,毫无反省,态度恶劣,各记大过一次。……有意见吗?”

    沈春澜立刻举手。如他所料,生科的主任和辅导员已经知道了这个对他们学生极为有利的结果,没有表态。

    “我有问题。”沈春澜起身说话,“第一,监控显示,是生科的梁津先把我们班阳得意推倒在地,也是他先释放精神体。他才是引起这场斗殴的原因,为什么他只记严重警告?”

    “因为是你们班的人一口气释放了所有的精神体,才会造成群殴。如果这件事情止步于梁津和阳得意,根本就不会这么严重!”方小满沉声回答,“这次群殴影响极为恶劣,但由于牵涉到的学生数量太多,两个班加起来将近20人,我们在每一个人如何处理上都有具体的考量。梁津确实先动手,但他和阳得意之间的冲突也绝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弄出来的,阳得意也有责任。沈老师,让事态恶化的是你们班的人,尤其是释放了藏獒、边牧和黄金蟒的那三个学生,你要记住这一点。”

    “都有具体考量……好,第二个问题。”沈春澜又问,“如果有人可以证明,是梁津先开口侮辱了我们班的学生,才引发了后面的事情呢?”

    众人均是一愣。

    “什么人可以证明?”生科的辅导员问。

    “我的两个学生,当时在阳得意身后。”沈春澜复述了梁津对阳得意说的话。

    听到这些话,对面的辅导员也皱起眉头,紧闭嘴巴不出声了。

    方小满作了简单记录后说:“你的学生不是可靠的证人,他们提供的也不是可靠的证据。”

    校学工处的人开口:“我认为沈老师学生的证词是可信的……”

    他的话被方小满直接打断:“沈老师,我不是针对你,也不是针对你的学生。但是你的学生确实不能作证,尤其在证词对你们有利的情况下,明白吗?除了人证,还没有别的证据?”

    沈春澜:“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被取信?其他的证人,比如老师?还是说监控记录?”

    方小满:“没有利益关系的证人和监控记录都可以,这种证据我们是认可的。”

    沈春澜相信他的话。纪律委员会的人是公正的,尤其是愿意找来这么多人开讨论会,本身就证明了,他们想要一个各方都接受且足够公平的结果。

    而和方小满之间的所有对话,都是沈春澜的测试。

    测试的结果令沈春澜很满意。他举起手机。

    “其实今天的斗殴不仅仅是因为梁津侮辱了我的学生,它还有一个前置事件。”沈春澜看着众人朗声说,“9月30日晚,梁津在锦川路的小树林里袭击并意图强暴阳得意。今天的斗殴,是梁津一连串的报复行为引起的。”

    众人齐齐震惊,连一直坐在角落不吭声的副校长都坐直了,满脸愕然。

    “这是刚刚从保卫科那里得到的监控录像。”沈春澜把视频点开,直接投到了白墙上。系主任关了灯,清晰的画面从白墙上浮现。

    9月30日,夜间8点34分。经过锦川路的学生不多,阳得意很快出现在画面之中。他一边看手机一边往前走,走到林子旁边时,梁津从他面前蹿出,拦住了他的去路。两人似乎有了争执,阳得意后退几步指着他,但梁津继续往前,抓住阳得意的手。

    此时的梁津有一个细节动作:他把阳得意拉到自己身边时,警觉地四下张望。

    确定周围没有人经过之后,梁津捂着阳得意的嘴,把他往林子里拽。阳得意抬腿蹬他,梁津直接把他掼在地上,拖进了灌木丛。此时正好是8点38分。

    8点41分,饶星海和宫商从锦川路经过。两人路过林子外侧,明显一顿,齐齐扭头看向黑暗的林子。随即饶星海先踏入林中,宫商紧跟在他身后。

    8点46分,饶星海、宫商和阳得意从林中走了出来。阳得意衣衫不整,宫商给他扯了扯后腰的衣服。三人走前几步,来到了路灯下,阳得意抬起脸指着自己的下巴让宫商看。

    路灯把阳得意脸上的伤痕照得清清楚楚。

    生科的系主任狠狠拍了下桌子,站起身,□□一样猛地吸气呼气。梁津的班主任完全震惊了,眉头紧紧拧在一起。

    视频到这里结束了。沈春澜心里是觉得有些险的。曹回从保卫处拿来的这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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