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2)

作品:《病秧子的冲喜男妻

也是少不了的。

    买齐了东西,他才回去。回到店里,他惊奇的发现封衡居然把锅还有炉子全部都搬回来了,不仅如此,他还买了碗筷瓢盆。只差菜和煤炭就能开门做生意了。

    他在木器铺花的时间是久了一点,但也不至于这么久吧,这些东西封衡是怎么搬回来的?

    还有,封衡去哪儿了?司云还发现,大堂里没封衡的影子,他正要去找人,就听见厨房那边隐隐约约有声音传过来。

    “封衡?”司云叫了一声,往厨房走去。他还没进去,就见到封衡从里面出来,他身上系着一根围腰,手里那拿着锅铲,见他回来,眼睛里立刻带上了笑容,“阿云,你回来了?”

    啊,是啊,司云有点恍惚。

    见到封衡的装束,他更恍惚了,“你这是在干什么?”

    “我在炒菜,马上就要好了。”封衡道,“你饿了吧,先喝点水,先休息一下。”

    司云这才发现时间已经到了中午,他们忙了一个上午。因为一直忙着,也就没有意识到时间走得这么快。他今天出门的时候就已经打算好了,中午在外面吃,因为他们会一直忙。

    却没想到,封衡竟然已经动手了。

    似乎是看出了司云的疑惑和震惊,封衡侧了侧头,低声道:“自己做,省钱。”他什么都不好,也就一项厨艺能拿得出手,幸好阿云不会烧火也不会炒菜。

    省钱……司云又是一怔,然后满意的看着封衡,很好,他有省钱的意识很好。

    在外面吃饭不去酒楼的话,花不了多少钱。一碗面七八文,炒菜几十文,素菜的话大概十几文,他身上还有几十两,够用。

    有钱是一回事,能省钱是另一回事。

    不过司云也不会让封衡一个人忙,便撩起袖子就要进去帮他。但他又是还没进去,就被封衡赶了出来,说里面烟大,他一个人就行。

    末了,还拿了一壶水放到司云面前,让他只喝水就行了,司云有点如坠梦中。喝着手里被封衡倒好的水,他有点感慨。

    封衡这也太贤惠了吧。

    是的,就是贤惠。

    不知道怎么回事,司云脑子里第一冒出来的便是这个词,会做饭,会收拾,脾气还好,简直是世纪好男人,要是在现代,怕是都会被抢断手。

    在现代,司云有好几个朋友,他们都在学做饭,说现代的女生大多数都不会,得学一手才会有女朋友。司云对此不作评价,毕竟他也认识许多会做饭的女生,而且还做得很不错。

    然而无法否认的是,那些男生在学做饭的时候,大多并不是真心的,更遑论在他们身上看到贤惠两个字,而今天的封衡,却让司云看到了贤惠。

    既体贴又贤惠。

    司云以为这就是极限,等到了下午,他们吃完饭去菜市场买菜,他才发现封衡有一个更厉害的技能,他会讨价还价,在一群大妈中也毫不逊色。

    等菜买好之后,就开始择菜,司云觉得他已经算熟练了,但仍旧比不过封衡。

    择完菜,就去了画师那里把传单拿回来,封衡一共找了五个画师,每个画师画了六十张,一个下午的功夫,他们就有了三百张传单。

    把图拿回来,司云就发现了封衡的另一个技能。

    只见封衡拿起毛笔,在画纸上写下‘四风火锅隆重开业,欢迎各位父老乡亲前来品尝’等十几个大字,洋洋洒洒写了半篇,字迹凌厉洒脱,入纸三分。

    好!

    “封衡,你还会写这么好的字?”司云惊讶,他现在觉得封衡简直就是一个宝藏,“我怎么不知道你之前还会这么多。”

    封衡抿了抿嘴,因为司云的赞赏,他眼睛里带着点光,“在军队的时候,一个书生教我的,平日里无事,我就跟他学练字,就学了一点。”几年下来,也算有模有样。

    当时他只是无聊,所有人都能写信回家,他没有写信的对象,就只练字,当时只是为了排遣情绪,却不知有朝一日还能让他在意的人惊叹欣赏。

    “厉害!厉害!”司云抚掌称叹,“以前你怎么不告诉我?”

    封衡看了看司云,语气中带着点小心翼翼,“以前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觉得这有用,今天开店,事情基本上都是你做的,我觉得不能让你一个人做。

    “阿云,我不懂开店,以后店里的事我做,外面的事你做,好不好?”

    我主内,你主外。

    心里的愧疚让封衡微低着头,他就像是一个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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