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2)

作品:《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番外

,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

    凛都多草木,推开窗子,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

    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

    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天降鸿福,至夫人最近乐得清闲,时常出门约了哪家贵妇打牌。

    至家大半部分的产业交由春家代为打理,为此春老爷特意拟订了契书,以安人心,也省得有人说道。有契书在,至夫人更是放十二分心。打牌之余,犹不忘催促女儿多往春家走动。

    未婚关系,哪怕亲密一些,旁人也说不上什么。

    巧就巧在订婚宴过后春大少爷便忙碌起来。

    整日看着大小姐气定神闲地坐在家中翻阅医书,书墨心里干着急。

    “小姐,今日,要去春家吗?”

    “去春家?”至秀净面过后轻忽笑了起来:“你这丫头,又在操心什么?”

    “当然是操心大小姐和准姑爷的感情问题啊!”

    书墨心直口快,抬头便见小姐微微红了脸。话都说了,她索 Xi_ng 说得再明白点:

    “今时不同往日,那些世家少爷小姐不都喜欢自由恋爱嘛,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人主动,春少爷身子骨单薄,连日忙着店铺的事,小姐身为未婚妻,哪能不闻不问?”

    “不闻不问?”至秀坐在桌前刚要打开医书,听到这话忍不住蹙眉:“我看起来不够关心她吗?”

    “是啊。”书墨叹息道:“春少爷爱吃小姐亲手做的药膳,可每次药膳都是奴婢送过去。半个月了,未婚夫妻却连个面都没见过,不知情的,还以为……”

    “以为什么?以为我和她闹矛盾了?”至秀文文弱弱的名门大小姐,说起话来温柔如水,一身书卷气。

    书墨胆子更大了几分:“难道小姐对准姑爷就真的没有一丝情绪?”

    至秀垂眸,指腹微捻掀开医书,书页之上密密麻麻写着簪花小楷,尽是她为医案做的批注。

    她默不作声地开始看书,书墨不敢扰她,轻手轻脚地沏了香茶放在桌旁。

    至秀一本正经地端坐窗前,往常最喜欢看的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心里去。当真没有一丝情绪?她下意识咬着唇角,心道:怎么可能没有情绪?

    她想念春承。想见她,想和她说话。而春承那日也答应过要陪她适应此间天地。可一转眼,订婚过后她再没等到春承入府。

    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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