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2)

作品:《来路不明的神别乱请[刑侦]

    两人到了警局的时候,天才刚刚亮,警局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值班的大半夜赶了过来。

    见到文熙淳,黄赳下巴都快耷拉到地上:“文队,你这来得也太早了吧,才七点。”

    “高中生早自习都上半节了,哪里早。”穿好警服,“收拾一下,我们现在去一中。”

    “不是吧!我昨晚三点过来值班,刚躺下呢。”黄赳一声哀嚎,透露出对于这个无情社会的不满和无奈。

    文熙淳:“你去不去。”

    黄赳:“去……”

    作为全市乃至全国排的上名的名校,这里的氛围和其他学校稍有不同。

    这里并不强迫学生们一定要老老实实坐在教室里学习,很多学生因为早起脑袋不清醒,选择在寒冬腊月里坐在外面的长椅上背书。

    “我一到学校就浑身难受,文队,帮我挠挠,痒。”黄赳抓来抓去像是生了皮疹。

    “我知道,你这叫学渣综合症。”小刘解释道。

    文熙淳他们见到了当初余荣修的高中班主任,一个年过半百看起来非常慈蔼的语文老师。

    她看过余荣修的照片后,点点头:“对,这是当年我的学生,我对他印象非常深刻。”

    “您能详细说说么?”

    班主任抵着下巴,似乎陷入了沉思——

    作为风评极高的徽沅一中,这里不知迎来了多少届极其优秀的学生,百分之九十多的升学率使其一直独占本市鳌头。

    2013年的夏季,像往常一样,迎来了一批新入学的学生,他们都是从几所顶尖的初中考进来的,而且听闻,市.委书记家的公子也深藏于这批学生中。

    余荣修,以全市第三的成绩考入徽沅一中,一来就被分到了尖子生中的尖子班,作为优秀新生代表上台演讲。

    他原本以为自己的人生大抵就是这样,按照已经铺好的路一步一步稳打稳扎,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过完这一生。

    但生命中有些意外来的总是时机不对。

    前座坐着一个清秀的男孩,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脖子特别好看,又白又细,像是天鹅颈般优雅扬起,并且他还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

    任思禹

    是个学习成绩足以同自己匹敌且人气比自己高一大截的优等生,同自己这种不会打扮只会闷头死学的书呆子不同,他眼光斐然,很会打扮,总是把自己拾掇的又帅又潮。从他第一天入学起,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无论是情窦初开的同级生还是老学姐,都喜欢下课后堵在教室后门一睹风采。

    而且这样一个人却没有丝毫架子,他是平易近人的,温柔的。

    但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余荣修觉得自己和他就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可能汇聚在一点。

    但感情开始的契机,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放学。

    那天想抄个近路回家,就走了一条不常走的小巷子,隐隐看到,巷子中间好像有三两道人影交叠,当时自己也没想太多,走位耿直的就过去了。

    “欸欸欸兄弟,这么急着走?”一个染着黄毛一看就是小混混的男人拦住了自己。

    “哥几个最近缺钱,借俩钱花花?”对方毫不廉耻地嗤笑着,手已经不老实地探向了自己的裤兜。

    说实话,自己读这个学校还是办的助学贷款,父母离异,母亲只能靠摆摊勉强维持生活,哪有闲钱?

    本以为他们搜不到钱也就这么算了,不成想为首那个人高马大的看到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后,一个箭步冲过来,还不等反应过来,脸上便重重挨了一下,右耳一瞬间失聪,脑袋瓜嗡嗡作响。

    “一分钱都没有,你他妈怎么混的?!废物!”

    那时自己胆子很小,碰到这种人也只能暗暗祈祷希望他们早早收手,反抗?那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吧,你跪下给我们唱首征服,给哥几个唱满意了就放你走。”

    “不满意拳头伺候嗷!”黄毛什么时候也不忘刷一波存在感。

    听到这句话,自己害怕的手都在抖。

    征服是什么,没听过怎么办。

    巷子深处忽然隐约响起脚步声,极富节奏走得稳稳当当。

    “征服不会唱,意大利版的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怎么样。”身后响起一道清澈冷冽的声线。

    那一瞬间,余荣修觉得自己背后猛地一暗。

    一回头,正对上一截尖尖的下巴,即使仰视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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