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1/2)

作品:《无效离婚+番外

将手递过去,被程思稷牵住往上一带,他顺势站起来,腿泛起麻木的刺痛,再次提醒他一切的真实性——江岷走了,这世间就剩他一个,还好程思稷在这一刻握住他的手,说要做他的家人。

    “不用考虑了。”江新停说,“结。”

    程思稷给了他一些时间收拾东西,安排工作。

    一个月后程思稷驱车来接他,车停不进去,泊在巷口。昨晚下过一场细雪,一路踏来,脚底都是绵密的喀嚓声,有人门外放一盆赤红的冬青,积过雪,戴一顶白色的冠。

    院门虚掩。这里一贯如此,白日不闭户,户户都认识,谁家小孩没饭吃,塞进旁边一家让照看一下都是常事。江新停小时候也没少尝别人家的手艺。

    程思稷推开门,映入眼帘那一只虎皮鹦鹉,身量大不少,有点儿老态,站笼里歪着脑袋觑他。

    又换一边歪,鸟喙一动,怪里怪气叫出一声“程哥哥”。

    程思稷愣怔,旋即又绽出浅笑,抬眼看见江新停趿拉着拖鞋慌慌张张从里面走出来,看起来气色好些,就是说话磕绊了一下:“你……你来了。”

    鹦鹉又开腔。

    “程哥哥。程哥哥。程哥哥。”

    “它叫小啾,鸟如其名特聒噪。”江新停又快步走过去,离得近了看出程思稷眼下盈起一对卧蚕,但眉眼疲惫,眼白有血丝,似乎昨夜没有睡好。结果注意力全在对方身上,江新停冷不丁被自己大一码的拖鞋绊一下,踉跄地栽到笼子底下,飞快地添了食,才让它闭嘴。

    “是嘴甜。”程思稷扶他的手悬在空中,没派上用场,又落回腿侧,顺便纠正他的用词。

    没戳穿这鹦鹉得听主人说多少遍,才能学会一个词。鹦鹉倒识人,偏偏江新停看到他,却不知道喊了。

    江新停脸热,低头将笼子取下来放在地上。

    “想把它带走,可以吗?”他提起眼睑瞟程思稷,有一点撒娇的成分,可怜巴巴地征求意见。

    自从说好要结婚,氛围就变得微妙,他做什么都得考虑这个人,他接不接受养鸟,这套睡衣带不带,他会不会不喜欢,这条内裤会不会太幼稚,被他看到嘲笑。江新停脑海里有很多关于婚姻的想象,紧张、未知、自我怀疑,比游戏复杂太多,他的主机早就烧宕机。

    “可以。”程思稷欣然同意,又问,“我记得还有一笼芙蓉鸟,一对儿的。”

    江新停说:“前年死了。”又指院里光秃秃的玉兰树:“埋在底下。”

    程思稷跟着江新停的目光往那里看,但泥土覆着雪,也不可能长出新的芙蓉鸟。

    “金鱼给了邻居。就带鹦鹉,麻烦了。”

    说完又鼻酸。江岷生前最宠这只鹦鹉,吃要吃好的,下午再添一顿果泥,喂得皮毛明亮。

    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也是这只鹦鹉陪着江岷,从清晨到日暮,江岷有时候对着他唠嗑,有时候就在他笼子下的藤椅上睡着,煦风将晾衣绳上的床单扬起,遮住他褶皱苍老的眼皮上一方晴亮的日光。

    程思稷不爱听他语气里这种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皱了皱眉,脱去外套,卷起袖子:“想带什么都可以。我帮你。”

    两个人就抢着搬行李箱,手忽然覆在一起,搭在提手上。程思稷的手掌宽大,手背的颜色要更深一些,而江新停的纤长、白皙,置在一处显出微妙的和谐。短暂的触碰过后,江新停先撤开手,又说:“谢谢。”

    程思稷手臂一抬将厚重的行李箱拎起来跨过门槛,手背青筋突出,大臂绷出结实的线条:“要结婚了还这么客气吗。”

    “我又没结过婚。”江新停小声嘟囔,意思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样才合适。

    程思稷眼尾扫他一眼,鼻腔泄出一声极轻的笑:“我会教你。”

    那时候,江新停不明白程思稷要教他什么。

    后来他在程思稷那里,学会如何接吻,如何做|爱,如何爱与被爱,他被教成他忠实的信徒,不渝的爱人。

    第9章 套和糖

    行李有的发快递,随身的搬上程思稷的车。

    江新停将家具覆盖好,一切尘封,落锁。

    这老宅他生活了二十年,闭上眼,他都可以准确地说出所有物件的位置——江岷的老花镜,电视机的遥控器,带着洗衣粉香气的床单,缺了口的青花瓷碗……

    之前江新停离家的时候,想家想的就是这些,想扑进那熟悉的洗衣粉味道里睡觉,想用那盏青花瓷的碗,吃江岷做的红烧带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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