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2)

作品:《丧家犬+番外


    可沈温不知道,他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他答应了他那个心肝小宝贝三个月以后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

    他已经不想在我这个老男人身上浪费时间了,他苦恼的抓了抓住头发,“周闲,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最终都走到了现在今时今日这种地步,我并不觉得三个月可以挽回什么。”

    我笑了,“小温,你八年都忍过来了,连最后三个月都等不了?”

    况且,我并不是想挽回沈温。

    当初的我太过愚蠢,一无所有到只能依附沈温,才觉得没了沈温就宛如世界末日。

    大概是被我戳破了秘密,沈温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慌张与计谋败露的恼羞成怒。

    “三个月而已。”

    我继续道,“三个月后我周闲这辈子都不会出现在你面前,划算吧?”

    我真的很了解沈温,他动摇了,最后表示他会考虑考虑。

    第二天,沈温来了,手上还多了两份协议,“我同意,不过,我希望我们能签个协议。”

    我爽快答应。

    沈温把一式两份的协议书推到我面前,我看着面前的白纸黑字,再看了看前面紧张的担心我不肯签字的沈温,我笑的宛如协议上头那一句“甲方从此以后再也不得出现在乙方生活中”一样的冰冷。

    然后,我郑重其事的在甲方一栏签上我的名字。

    原来,相恋这么多年的人最终也会变成冷冰冰的甲乙方。

    第2章 我恋爱了

    签下协议以后,我就要和沈温正式开始谈恋爱了。

    说来可能没人信,这些年来,我和沈温牵手、亲嘴、上床,该做的,不该做的,我们都做过了。

    唯独是没有谈过恋爱。

    我觉得的谈恋爱是两个两厢情愿的人你侬我侬的在一起甜甜蜜蜜,不过我和沈温不算,我们两个那顶多叫凑合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

    我看中了沈温的脸,沈温看中了我喜欢他。

    搭伙过日子虽然挺好的,不过我更喜欢谈恋爱的那种甜蜜又心痒难耐的感觉,这会让我有种我还很年轻的错觉。

    特别是跟年轻又帅气的沈温。

    只不过,在谈恋爱之前,我得先让自己的外表年轻些。

    我可不想和沈温走在大街上被说是沈温的叔叔或者爸爸。

    我拿出了我这些年的全部积蓄,肉疼的去了当地最大的美容院护理。

    现在的美容院已经很新潮了,还有专门为男人推出的护理套餐。

    所以当初沈温看我看的厌烦的时候也曾让我去护理皮肤一番,我那时脑子落后,觉得男人去美容像什么话?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沈温喜欢皮肤白皙、腰段纤细又清秀的小男孩。

    我,小麦色皮肤,腰也不细,手更不小,生的连清秀两个字都挨不上。

    总结一下,我并不是沈温喜欢的类型。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哪哪都不是。

    我脱光了衣服,宛如砧板上的肉一样任由美容院的员工上上下下的捣鼓。

    又疼又麻的半天过去了,我看着我没白多少,不过皮肤倒看着好了不少。

    我可惜的摸着自个依旧小麦色的脸,嘟囔,“这也没白啊。”

    美容院的员工听见以后噗嗤一声笑了,提醒我道,“先生,美容是得持之以恒才能看到效果的,又不是刷大白,哪能一下子变白?”

    美容院的员工的话一下子让我想起来,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个样的。

    我以前也还是挺白的,皮肤没有这么差,皱纹没有这么多,手上的茧子也没有这么厚,就连发间那稀散的白头发也没有,那时候还有很多女孩偷偷的追我,管我要电话号码。

    只不过后来为了供沈温上大学,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工地不要命的干活,皮肤晒黑了、皮肤晒出斑了、皱纹出来了,就连白头发和茧子也长出来了。

    之所以有这些痕迹是为了赚钱,现在想抹灭这些痕迹,又得花钱。

    离开美容院以后,我去了各种大牌专柜店,豪迈的买下了我以前都不敢买的衣服,只要带上那个logo,一件衣服就能卖的死贵死贵。

    这种店,以前我只敢在沈温生日的时候进去给沈温挑礼物。

    只不过,尽管如此,以前我也只买得起里头的领带、袜子之类的小东西,虽然沈温收到那些礼物以后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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