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2)

作品:《回头草追着让我吃

的呢,难道不会急中生错吗?

    秦鸢还记得自己初中的时候因为钱财外露而被白眼狼的同学串通了吸/毒的老爹给绑架了,她其实也没有受多少苦,毕竟对方也曾真的拿她当做自己女儿的好同学对待过。

    他们只是想要钱,只是走投无路了而已。

    拿到了钱以后他们就放了她,等秦鸢再见到自己爸妈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就短短两天的时间,自己的爸爸就能将一头乌黑的头发变花白了一半,脸都瘦凹下去了。

    她妈更是夸张,接到消息之后就从外地赶了回来,没有飞机就坐火车,没有火车就赶摩的,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

    老狐狸素来端庄优雅,很有一个生意人的体面,但是在秦鸢失踪的那几十个小时里面,她直接成为了一个疯女人,疯到完全没有办法去衡量任何的得失。

    哪怕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一千万,她妈也立马把自己开的正红红火火的工厂股分抵给别人换现金。

    …真正爱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在对方危及关头,在对方受到伤害的时候,冷静的去思考事情的整体发展,去权衡所有的利弊呢?

    可洛之绾总在被人权衡,被人分析利憋,而她自己也习惯了这样对待所有人,所有事,这样的人或许根本没有办法全心全意的去相信一个人,去相信“爱”这种虚幻又飘渺的东西的存在。

    秦鸢曾有一股热血,曾想过要给洛之绾所有自己能给的,但她花费了数十年,最后的结果不过是一本离婚证。

    你又放弃我了。

    洛之绾这么跟她说。

    秦鸢被一种心虚和恐慌抓住了,她推开了椅子,然后朝着洛之绾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在民政局门口的停车场内,她把人追到了。

    “还有事吗?”把人堵住了之后秦鸢根本没有想好自己要怎么开口,怎么问。

    也就是在离婚的那一刻,在洛之绾说出那句话的那一刻,有件被她藏了很多年的事情再多被翻了起来。

    …不可能的,洛之绾不会知道的……秦鸢一面这样安慰着自己一面又忍不住于去细想其中的细节,她的脸色很白,而洛之绾却不曾多看她一眼,只冷淡的想要和她划清界限,就如秦鸢所想的那样。

    良久,秦鸢让自己问出了口:“…都已经离婚了,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

    闻言,洛之绾抬起了似冰山一角的眼帘,看着她,一字一句道:“秦鸢,倘若你要问的是我是不是爱的人是迟非晚的话——我会扇你。”

    这是她们第一次将那第三个人的名字摆到明面上来对峙,且如此直白。

    秦鸢像是被谁卡住了喉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有的事其实是不用对方亲口承认或者说明的,她都要二十七岁了,早该明白这个道理的。

    停车场陆陆续续有人取走了车,当然偶尔也会有人停下脚步看着树梢阴影处那两个站着的身材较好的女人。

    也不知道那两个人在等什么,路人观望了许久,也没有见她们说一句话,于是失望的驾驶着车子离去。

    沉默的太久了,以洛之绾的个性来说…她无法再让自己停留在这里了,于是她看着她,明明是看着她却又好像不是在看她,“没有别的要问了吗?”

    声音淡淡的,好像那会儿因为一句话而被激怒到,说要给秦鸢一耳光的人并不是她一样。

    “…我大一的时候,参加你的大学毕业聚会,你喝醉了,当着我的面背过一首诗——是什么诗?”秦鸢问出了自己心中最想问的问题。

    那是首用少数语种背诵的诗,诗很长,醉了的洛之绾其实看起来与往常没醉的时候一样,都非常的冷静有条理。

    那时她大学毕业,和一群家世不错打算往后自主创业的富二代们举办了聚会。

    秦鸢说大学毕业是个很重要的节点,于是翘了自己学校的课跑来陪她。

    回了重庆读书的秦鸢其实和当时在佛山的秦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依旧喜欢做洛之绾的跟屁虫,只不过因为年纪上去了,大家改了口,不管她叫跟屁虫,管她叫保安了。

    那次的聚会其实是秦鸢先醉,醉到离谱,在KTV的包厢里一个人拿着麦克风,用着不着调的歌声在那里唱《偏偏喜欢你》。

    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洛之绾把秦鸢拖了出去。

    秦鸢那个时候真没发现洛之绾的不对劲,毕竟对方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条不紊,那么的冷静从容,直到对方在路边等出租车的时候,忽然用小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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