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2)

作品:《忠犬的我觉醒了炮灰意识

,“听到什么了?”

    双毫不避讳的眼神,在程宛秋看来就是一面镜子。

    在沈亦南眼中,她看到了自己的脸红。

    “哼”,程宛秋烦闷的翻过身,背对着沈亦南。

    沈亦南并不觉得程宛秋难伺候,这样的小姐还觉得很可爱。

    只是她不善言辞,没有胡英那般会说话,不会哄程宛秋。

    “小姐,吃了饭在睡吧”。

    沈亦南端着碗,很冒犯的挂在人家梯子上。

    是个不依不饶的小狗。

    程宛秋赌气说道:“我不吃,我没饿。”

    “除非……”

    沈亦南喉头滚动,“除非什么?”

    “除非你上床帮我暖床,暖热乎了我在吃。”

    不知道的是,程宛秋说出这一句话时有多高兴。

    她等着沈亦南上钩。

    “这这这……”

    沈亦南有些慌张,又有些犹豫。

    她可不敢爬上程宛秋的床,要是被发现肯定会被挨骂的。

    “你不愿意?不愿意就算了,反正在你愿意之前,我不会吃任何东西。”

    思考了良久,沈亦南一咬牙,“我愿意。”

    不知为何,她听到了一声轻轻地噗呲声。

    算了,这辈子能爬上程宛秋的床,很幸福了。

    程宛秋是所有人中最不同的,她没有想着怎么利用她。

    在沈亦南心目中就是纯洁的存在,不能受到那些心思肮脏的人污染。

    自己这个大毒瘤,当然也不能弄脏了她。

    10月在A市其实不算冷,有时还要吹空调晚上才能睡得着。

    但是程宛秋好似天生的手脚冰凉,再厚实的被窝她也捂不热,犹如身处在南极里。

    沈亦南缩进程宛秋被窝,被被子里的冰凉刺的一个激灵。

    她就是冬日的火炉,被程宛秋双手双脚抱得严严实实,跟个树袋熊似的挂在她身上。

    “小姐,你抱得我有点紧。”

    “让本小姐多抱抱你怎么了。”

    第3章

    周末程宛秋和沈亦南都是要回程家过夜两晚,星期天快天黑的时刻就会回学校。

    程家距离A大不是很远,大约半小时车程就能到达。

    要说学校和程家比,程宛秋更愿意选学校,虽然床硬了点,没法跟程家的大床相比较,但是哪里的环境能让她放松和透气。

    自从10年前程父程母意外出车祸去世,程宛秋就再也不觉得程家是自己的家了,她的家已经被小叔占有,还有那些旁系亲戚,拖家带口的来到程家偌大的欧式大别墅住。

    沈亦南规规矩矩的站在程宛秋身后,看见西装打扮的精英男人过来,她们二人弓腰打了声招呼。

    程宛秋叫这个男人小叔,沈亦南叫他老爷。

    男人头发用发油梳得一丝不苟,30来岁,他冷眼瞥了程宛秋和沈亦南一眼,再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腕上价值1000万的绿宝石手表,手中提着黑色公文包。

    抬眸,整理了下自己袖口的纽扣。

    对程宛秋说。

    “宛秋,我要出国一趟,再此期间不要惹事”

    程宛秋立马回应,“明白,小叔,小叔路上安全”。

    来接男人的车很快就到达,他皱着眉,看谁都像是欠他1个亿的架势,最后又一遍的嘱咐,“别惹事”。

    程宛秋不厌其烦的回应,“明白小叔”。

    男人上了车,待接男人去机场的车看不见车影为止程宛秋和沈亦南才抬头,两人同时松口气,下一辆黑色迈巴赫轿车就是接她们去学校的。

    回到学校,半个月不见的学长又出现,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出现。

    才刚下车,沈亦南与程宛秋肩并肩并排走,突然一个带着口罩的男的走过来,拦住她们的去路。

    男的嗓音有些低沉,公鸭嗓那种,他把荷包里的一封粉红色信一只手递给程宛秋,说道:“胡学长生病了,你能不能去医务室看看他”。

    胡英大概是下血本了,请了一个跑腿的送信。

    程宛秋打开信封看了两眼,收回,脸上露出了像猫找到毛线球般感兴趣之色。

    她给跑腿的男的答复,“我会去看胡学长的”。

    男的像是完成了一单,即使带着口罩也能看到他脸上的笑。

    “那我走了,胡学长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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