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1/2)

作品:《别读博,会脱单

了。他和教授的关系有熟到这个地步吗?他对教授提出冒充男友的要求,对方会是什么表情?

    再说了,边城这种说话不拐弯的人,能做好假冒工作吗?三句话就得露馅吧。

    虽然带现男友暴击前男友是个既俗且爽的场面,但风险性太高。他是个理财只买结构性存款的稳健投资人。

    不妥,不妥。

    他许久没搭话,何文轩轻笑了一声:“怎么?带不过来吗?”

    闻笛决定转移核心矛盾:“谁说的?我单纯不想去你们那个破聚会。”一群富家子弟聚在一起,中间夹着他一个普通百姓,让他想起上学做的化学实验,不相溶的两种介质倒在一个试管里,马上就会分层。无论怎么晃动,最后都会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为什么?害怕丢脸吗?”何文轩说,“南泽都敢来,你居然不敢?”

    蒋南泽会出现这件事让闻笛吃了一惊。他退学回国不是没告诉任何人吗?怎么被邀请参加聚会?“你知道他在北京?”

    “虽然他闭门不出,微博还一直开着假定位,”何文轩说,“但大家早知道他回国了。”

    “大家”这个词让闻笛皱起眉。“你们都知道?”闻笛问,“怎么知道的?”

    “我们两家有生意上的联系,他父亲跟我们家吃饭的时候聊到了。”

    “他爸有时间跟你吃饭,没时间安慰儿子?”

    “他爸又不止一个儿子。”

    闻笛一直很费解,他们眼中的“朋友”是什么?至少在他的认知里,朋友不会把对方的痛苦一笔带过。而且既然何文轩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为什么最后会演变成“大家都知道”?

    “你之前说聚会没朋友,现在朋友不是来了吗?”何文轩说,“你不喜欢其他人,和他聊不就行了,我记得你们关系挺好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

    “追求一个答案而已,”何文轩顿了顿,“这么心虚?”

    闻笛一咬牙:“谁说的,去就去。”

    似乎是惊异于他答应得爽快,何文轩顿了两秒,随后说:“好,地方不变,到时候见。”

    闻笛听着挂断提示音,放下手机,转向屏幕。光标还在闪烁,他另起一段,一个键一个键慢慢敲下:

    《皆大欢喜》的情节有可能来自托马斯·洛奇创作的《罗萨琳》……

    什么啊!他一推桌子,电脑椅滑出半米,原地转起来。闻笛仰望着旋转的天花板,伸手抱住脑袋。

    他怎么就答应了!脑子进水了?

    教授是那种跑来装男朋友的人吗?上次在酒店闹了一晚上,人家本来就觉得自己奇怪了,还搞出这种二十年前电视剧的烂俗桥段!

    就算教授答应了,也不能带去见前男友啊!谁知道何文轩会说什么有的没的,自己早年干的傻逼事可多了。

    这种激将法,老把戏,他居然这么容易就上钩了!

    什么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张皮,人就不应该赌气,赌会让人倾家荡产。

    但是。但是。

    闻笛的犬齿在嘴唇上咬下一道印子。

    这家伙笃定地说“不可能有男朋友”,语气实在让人不爽,好像离开他就会孤独终老一样。看来自己当年追求得太热烈,让他产生了“非我不可”的幻觉。

    不把这种错觉锤个稀烂,他誓不为人。

    闻笛盘腿坐在椅子上,咬咬牙,点进那个头像,问对方有没有时间,自己有事要聊。

    回复得很快:【现在打过来,我什么都答应。】

    闻笛的眉毛扬到了天上。世上还有这么便宜的事?

    边城说半小时到,他走到咖啡馆,没过多久,高个男人就推门进来,风尘仆仆地在他对面坐下。他把点好的咖啡推过去,又问有没有吃饭。如果让人家饿着肚子听要求,未免太过分了。

    “不用,我刚从饭局过来。”边城说。

    “相亲饭局?”闻笛问。

    边城看了他一眼,拿起咖啡杯:“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反应跟网上那些支招的帖子,查重率百分之九十九。”

    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是碰上边城逃跑的当口,事情哪能进展的这么顺利。

    边城放下杯子,看着他:“所以,你需要一个虚假的男朋友?”

    闻笛忐忑起来,虽然边城在电话里答应得爽快,但那只是逃离相亲的权宜之计,不算数。

    边城看起来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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